本报讯记者龙琳报道安徽省已建设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23处、湿地公园57处,发布首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52处,湿地总面积达104.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7.47%,约80%的湿地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近5年,安徽先后颁布施行湿地保护修复条例规划、管理办法、建设规范和技术规程,将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出台、区域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和湿地保护率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纳入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内容,将湿地保护率分别纳入全省绿色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和1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安徽省创新湿地公园建设管理模式,开展湿地公园建设成效评估,打造一批机构健全、生态优良、成效显著、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的湿地公园。这些湿地公园类型多样、土地权属多元、建设融资多渠道、管理模式多样、区域利用合理。中央财政、省财政及地方政府也将湿地公园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