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304回复 0 原帖 2021-11-07 23:20

植物世界中的同名同姓现象

事实上我们方才说山乌龟属于防己科千金藤属植物,此言不假,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它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指代防己科千金藤属中的某一种植物,而是一群有着相似块根的植物。山乌龟的涉猎范围很广,其同属的植物多大50多种,而具专家的分类和鉴定,山乌龟原植物所涵盖的千金藤属植物共有17种。

山乌龟是一种地域性很强的民间中药,它的块根具有很强的药性,经过简单的炮制工艺,将其洗净、切片、晒干就可入药。山乌龟属于防己科千金藤属植物,它们的块根硕大,类球形或扁球形,或为不规则块状,直径和大小也各不相同,一般为10-40厘米,但有时也可达50-70厘米。

其表面呈褐色、灰褐色至黑褐色,有不规则的龟裂纹,且不均匀排布许多凸点,乍一看仿佛一只匍匐于地面的乌龟,其山乌龟的名字也因此而来。

正是因为其硕大的球形根部完全裸露在外部,只有少数的根须接触土壤,令人看起来仿佛根部大部分不埋入土壤,因而在中国的很多地区也称之为地不容。通常情况下,山乌龟会生长出藤蔓,且在阳光和控水适当的情况下,其爬藤生长迅速。

当代的设计师们根据其独有的外观特性,将较小的山乌龟放入瓷盆摆放于屋内,偶有一两片藤蔓从根部攀援而上,宛若一直开了花的龟壳,显得古朴而可爱。山乌龟很好地与现代极简主义和自然风的潮流相融合,被赋予了新的价值。

那么在中国古代,山乌龟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正如先前提到的那样,山乌龟是一种地域性很强的中医药材,它在长江流域以南各地,尤其是华南和西南等地少数民族中被广泛使用。说到山乌龟,其主要的功效是可以清热解毒,散瘀止痛,因而可以看到在许多毒虫蛇毒较多的地区,它被当地人用来治疗疮疖痈肿、解毒虫咬伤。

与此同时,它对于治疗肠胃疾病,特别是胃溃疡、十二指溃疡以及慢性胃炎也有奇效。然而,山乌龟在各地的叫法都非常复杂,如在云南地区多称之为地乌龟、贵州地区称之为吊金龟、在四川巴蜀等地则称之为金线吊乌龟,更有根据分布地区不同和形态不同而命名的地不容,如广西地不容、桂南地不容、大叶地不容、荷包地不容、马山地不容等,它们严格意义上都可以被称为山乌龟。

那么山乌龟究竟是什么?它的命名以及原植物的考证在过去的几百年见究竟遇到过怎样的变化?民间中医药在其中有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本文将针对以上问题对此进行简单的梳理。

一、中医古籍中的山乌龟

山乌龟这个名字在中国古代的医书中并不多见,相比之下还是其另一个小名:“地不容”的出镜率更加高一些。在明代云南名士兰茂原所著的《滇南本草》中就曾对地不容进行过详细的记载。此书虽然区域性、地域性很强,但是它不仅仅是我国第一部地方本草专著,而且早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足足140多年。

其中记录了西南高原地区的珍贵民主药物,许多《本草纲目》中未载的民族药物都可以在这里寻找到。其中提到:“地不容,味苦,性温,有毒。治一切疟疾。吐痰倒食,气虚者禁忌。吐痰甚于常山,恐伤人命。常山吐痰,有转达之能,地不容无转达之能,故尔忌用。”此处兰茂将其与广西盛产的另一种涌吐痰涎的药物常山作对比,以此来强调使用禁忌。

此外书中还写道:“(地不容)软枝细藤,叶似小荷钱,根大而肥。味苦、辛,性温,有小毒。主治疟疾、吐痰倒食,气血虚弱之人,忌用此药,只可敷疮,不可妄服。专治一切痈疽、疔毒、发背,无名肿毒不出头者,用鸡蛋清调搽,留顶,一夜即出头。出头后,切勿妄敷。热毒只採叶贴患处即愈。若服即中其毒,慎之!”

由此可见起码在这一时期,滇南地区对于地不容药材的使用依然局限于外用,人们对于内服此药尚且存在诸多忌惮。至于其治疗胃部疾病的功效还留待于后世的挖掘。

而在《本草纲目》中,非但没有提及山乌龟这个专用名词,对于地不容的论述也是在一味名为解毒子的药材的释义之下。李时珍认为,有关地不容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唐本草》之中,在《图经》中也称其为苦药子。

《本草纲目》中提到:“地不容生川西山谷,采无时,乡人呼为解毒子也。”其中‘采无时’正印证了山乌龟的块根四季皆可挖掘入药的特性。在说到其功效和药性时李时珍指出:“(地不容)解蛊毒,止烦热,辟瘴疠,利喉闭及痰毒。治五脏邪气,清肺压热。消痰降火,利咽喉,退目赤。”

随后他还附上了治疗咽喉肿痛的方剂,虽并未提到它治疗肠胃疾病的疗效,但是此时已然指出其可以内服的特点。事实上,‘解毒子’的别名很能说明问题,这一时期的医者普遍认为,它生长在川蜀地区,可以解一切毒,故此得名。

二、同名异物现象

事实上我们方才说山乌龟属于防己科千金藤属植物,此言不假,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它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指代防己科千金藤属中的某一种植物,而是一群有着相似块根的植物。山乌龟的涉猎范围很广,其同属的植物多大50多种,而具专家的分类和鉴定,山乌龟原植物所涵盖的千金藤属植物共有17种。

这些植物具有一系列相关性的共同特征,且是一个亲缘关系密切的植物群,它们皆可被称为山乌龟。在植物界同物异名的现象极为常见,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受到地域、文化的影响难免衍生出几个或者几十个别名。

然而山乌龟可以说是其另一面,同名异物的代表。关于其分类和命名的分化,直至今日依然非常混乱,但是可以罗列出的,是现已明确包含在山乌龟原植物分种下的植物17种植物名称。

它们分别为:地不容、汝兰、金线吊乌龟、白线薯、黄叶地不容、云南地不容、桂南地不容、荷苞地不容、马山地不容、大叶地不容、小花地不容、血散薯、长柄地不容、小叶地不容、海南地不容、广西地不容以及江南地不容。

它们的生长环境、植物形态和化学物质含量存在着一些细微的区别。然至于不同品种对于山乌龟药性作用的发挥是否存在着细微的影响,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参考文献:

1.[明]茂兰原:《滇南本草》,(云南:云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

2.[明]李明珍:《本草纲目(校点本)》上册,(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年)。

3.殷智.“山乌龟原植物考证”[J].《时珍国医国药》,2000(01):68.

4.杨鹤鸣,罗献瑞.“山乌龟”的研究[J].《药学学报》,1980(11):674-683+70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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