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苗木的订购和检疫 对保证栽植成活率和表达景观设计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实际考察拟调集树木的在圃状况,了解起挖、装运环节的实施条件,统筹考虑价格因素,订立切实有效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树木的调集应遵循就近采购的原则,以满足土壤和气候条件的相对一致性。必要时,应准备1-2个预备苗木供应商,以防临时有变。对从苗圃购人或从外地引种的树木,应要求供货方在树木上挂牌、列出种名,必要时提供树木原产地及主要栽培特点等相关资料,以便了解树木的生长特性。
同时,应加强植物检疫,杜绝重大病虫害的蔓延和扩散,特别是从外省市或境外引进的树木,更应注意树木的检疫、消毒。随着国际和地区间的种质日益频繁,树木病虫害的传播也日益严重。为此,各国和各地区都制定了严格的种苗检疫制度以阻止严重感病虫的树木,特别是带有检疫性病虫的种苗出入境。被检疫的对象分国际间和地区间两类级别。如我国列出的进口植物检验名录有:松突圆蚧、松褐天牛、蜜橘大实蝇、松树线虫、栗枝病疫、榆枯病等;国内植物病虫检验名录有:柑橘黄龙病、柑橘溃疡病、泡桐丛枝病、枣疯病、毛竹枯梢病、柑橘大实蝇、葡萄根瘤蚜、白杨透翅蛾、日本松平蚧等。
根据种苗法,树木入境前都必须经当地植检部门检疫许可后方可通行。但限于我国的具体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尚有许多不足之处,各地在购进树木时应认真了解产地的主要危险病虫发生情况,不要从疫区引进树种。如确有需要,引入后应进行树木的彻底的消杀,以防病虫蔓延,消杀的方法有浸渍、喷洒、熏蒸等。一般杀菌剂有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福尔马林、石碳酸等,如用石硫合剂或1:1:100的波尔多液处理,效果良好。使用杀虫剂,可采取1:500倍的1605(50%)水溶液浸泡接穗。氰化钾气体毒性很大,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