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指反映物质生产成果和精神生产成果的总和,是人类社会开化状态与进步状态的标志。文明随着人类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人类的发展而进步。
生态文明是指人们在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同时,不断克服改造过程中的负面效应,积极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方面成果的总和。它包括生态环境、生态意识和生态制度。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在开放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从维护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致力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使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之上,以有效地解决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需求同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供给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文化价值观上,对自然的价值有明确的认识,树立符合自然生态原则的价值需求、价值规范和价值目标。生态文化、生态意识成为大众文化意识,生态道德成为普遍道德并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第二,在生产方式上,转变高生产、高消费、高污染的工业化生产方式,以生态技术为基础实现社会物质生产的生态化,使生态产业在产业结构中居于主导地位,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
第三,在生活方式上,人们追求的不再是对物质财富的过度享受,而是一种既满足自身需要又不损害自然生态的生活。人类个体的生活既不损害群体生存的自然环境,也不损害其他物种的繁衍生存。
第四,在社会结构上,表现为生态化渗入到社会结构之中,但这只是社会的某些方面而不是整个社会结构发生变化。诸如在社会政策上考虑如何组织好经济,以便协调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制定决策上,使科学家和经济学家、人文学者对有重大影响的发展战略决策进行生态效益评估,以期维护人类活动对自然的最小损害并能够进行一定的生态建设。